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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热点:厦门一男子买下住宅290平方,交付后发现不对劲,起诉地产商索赔160万

2023-06-20 15:51:23 来源:个人图书馆-木槿夕先生 分享到:

文/江湖独白专栏

厦门一男子买下290平方房子,交付时发现不对劲,起诉地产商违约


(资料图)

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房产纠纷,男子买下一套290平方的住宅,等到交付时发现住宅变成182平方外加108的储藏室,这让男子感觉被欺骗了。

290平方的住宅变成两个用途,客户明显不满意,地产商是否构成违约?

阮某在厦门看中一套小区的房子,建筑面积为290.2平方,销售人员在介绍住宅时。承诺只要一次性付款可以打八七折。

阮某看中的小区房价为9555.91元每平方,原本购房总价为2771405元,一次性付款可以剩下可以剩下三十多万元。

这个价格对于有诚意的阮某是不错的让利。于是与房地产公司签下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可是在交房的时候,阮某察觉到不对劲。

在购房合同之中,双方约定了套内的建筑面积误差不能出现超过3%的误差,否则阮某可以拒绝验收房产,一旦造成阮某的经济损失,地产公司还要赔偿相应的利益。

考虑到交易房产的面积不小,在产权登记上可以出现偏差,双方还做了以下的规定。

另外地产公司就小区房价的误差也做了补充,如果产权登记的面积大于实际面积,阮某需要补足面积误差在3%的房款,反之产权登记面积少于实际面积,超过3%的房款由地产公司负责。

特别是住宅的绝对值超过3%,地产公司将这房款双倍返还给阮某。

乍一看阮某和地产公司的利益都得到了保护,可是还是出现了意外。

阮某在约定的时间内看房后,发现290平方是由182平方的住宅加上负一楼的108平方储藏室叠加,根本与约定的面积不相符。

虽然房地产公司交付的面积与合同上规定的一致,可是阮某对负一楼的108平方储藏室是没有产权的,实际拥有产权的只有182平方住宅。

面对这个巨大的差异,阮某将房地产公司起诉到法院,要求赔付违约金1685844元;承担本案诉讼费及逾期未交付的责任。

根据双方约定的购房合同,当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超出3%时,超出部分应由房地产商双倍赔偿,3%以内的房款原价返还给阮先生。

经过对产权面积的计算,房地产交付的住宅面积只有不到184.28平方,存在105.74平方的误差,需要支付购房款的3%赔偿,为72333元。

还有产权面积超过3%的误差范围,房地产公司需要双倍返还给阮某,经过计算为1613511元。

阮某指出赔偿款为1685844元,起诉到厦门法院后,经过审理,认定房地产公司存在违约行为,应当赔偿阮某的损失,驳回要求地产公司承担的违约利息诉求。

一审过后,双方对于判决不满意,于是向厦门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
阮某认为房地产公司不能如期交付导致房款逾期,认定违约后应当承担逾期利息,而房地产公司认为交付的房子面积符合相关规定,地下室的产权问题是签订合同后出现问题的,并不构成违约责任。

原来小区的房价在1万二千元左右,考虑到有地下室的缘故,地产公司才打折出售,在购房合同之中也有相应的布局,阮某是在清楚有地下室的情况下才购买的住宅。

双方的诉求很清楚,阮某认为一审判决赔偿太少,地产公司认为不应承担违约责任。

经过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,认为地下室的产权出现问题,并不是房地产公司故意而为,一审判决判定赔偿双倍的赔偿有失公平,认定房地产公司承担赔付少于合同约定面积的房款。

经过相关部门测绘,阮某购买住宅的实际面积为182.50平方米,比约定的290平方少了107.05平方,按照双方协商的购房单价予以退还893882元。

在产权分配上,二审法院认定182平方住宅为阮某所有,地下室的产权为地产商所有。

在这起房产纠纷之中,能够看到购房面积在实际操作上的水分,对于某些耍赖行为,应当及时收集证据,利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利益。

一套290平方的住宅最后缩水到182平方,阮某贪图住宅的差价,全款买下后以为省了三十多万元,可惜还是落入了圈套之中。

希望大家在购买住宅时,要看清楚房间内的布局,谨防上当受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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